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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合肥22家物业服务企业近日获得政府税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达200多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获得奖励30多万元。
根据奖励政策,凡是企业从业人数超过300人或全年物业服务面积达到100万㎡,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增量部分,当年内按其等额标准50%奖励;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以上,企业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上,设立当年物业服务面积累计达到40万㎡,当年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门,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新晋升一级或二级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企业在管项目新获国家级、省级优秀物业服务社区称号或企业新获国家级、省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称号。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吕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