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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南7月3日电 “窃书不能算偷……”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曾经拿这个理由为自己的偷书行为辩解。7月1日,因为手里没钱,便偷来书卖钱,真实版的“孔乙己”在烟台莱山区“现身”,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今年22岁的方某是驻烟某高校的一名自考生,从潍坊寿光市来烟的他无依无靠,也没有什么固定的住处,一般都住在莱山区清泉寨的一处网吧里。他一边上学,一边在一家网吧做网管打工,过了没多久,他又辞去网吧的兼职,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打工。平时没课的时候,除了打工,方某比较迷恋网游,一直就在网吧待着,时间久了,手头也没钱。这可怎么办呢?方某犯了愁。
这时,一个邪恶的念头冲上他的脑门:“既然离学校这么近,要不偷书来卖,说不定还能赚两个钱呢?”想到这,什么也阻止不了他邪恶的想法,6月19日中午,趁学生都不在教室的时候,方某溜进学校一座教学楼,拿着随身携带的双肩包,进去就往书包里面装书,一次装了20多斤。偷完之后,便拿着书到学生公寓楼下以5毛钱一斤的价格卖掉,然后再回去偷。
7月1日下午,方某手里又没了钱,6点半左右,他又溜到一座教学楼,从东楼梯上了四楼,进了一个教室之后就开始往书包里装书,大约装了7、8本后,突然被一个到教室的学生发现,赶紧找来同学将方某围住,喊来保卫处的人员,并拨打了110报警。
随后,民警将方某带回派出所询问。据方某交待,每次他都是连续偷两书包,偷完第一袋,卖完了再回去再偷一袋,每一天两书包大概能卖30几元。一共偷了9次,一共卖了200多元钱。卖来的钱,都被方某用来吃饭和上网,钱没了,就再去偷,偷了再卖。
目前,方某已被莱山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段耀东、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