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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心剂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3日 12: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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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静钧

  广东省高院官方微博昨日透露,苹果公司已经向深圳唯冠支付了6000万美元(近4亿人民币),作为侵犯唯冠iPad商标权的和解金。至此,这桩纠缠了数年的商标归属官司,以深圳唯冠公司胜诉终局。双方达成和解,意味着苹果公司将在中国市场得到使用iPad商标的授权。

  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创下了中国少有的知识产权官司判决金额的纪录。依商标法第56条之规定,过去大多商标权纠纷,不论案情多重大,往往以不超过50万人民币的赔偿结案,有的甚至是亏本维权。唯冠主张的百亿美元赔偿额,是以侵权商标产品销售额与预计投放市场的新产品销售额之利润为基础的。而苹果公司则在全额赔偿还是在弃用侵权商标的成本之间作了选择,最后双方以6000万美元和解。这个结果对于任何一方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

  唯冠案的积极意义,在于它振奋了中国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一直以来,我们的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对知识产权潜在价值的评估,更影响了维权的底气。iPad商标案的原告不是唯冠,反而是苹果公司,这一蹊跷之处,足见外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是多么咄咄逼人;与之相对应的,中国企业则唯唯诺诺,自居理亏,自甘让步。一项不完全统计表明,近年来中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绝大多数均以外企获胜终局。

  唯冠案的另一示范性意义是,一家濒于破产的中国企业通过与一家红透全球的跨国巨头企业角力,最终获取巨额和解金,演绎了知识产权价值的奇妙性。与发明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一样,商标权也属智慧产权,其价值产生于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经济实力,也附着于侵权者的经济实力上。侵权者越是强大,智慧产权的价值就越大。没有理由指责唯冠公司“不劳而获”苹果公司的巨额赔偿金是缺乏道德与公平,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从来都是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为首要任务。中国法院捍卫了这一游戏规则,让知识产权人尝到了胜诉的甜头,而不再是无奈的苦涩。

  众所周知,低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短期上看似乎可以保护我们的幼稚产业,但从长期利益来看,却不利于民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事实证明,缺乏创新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阻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很多民族企业,往往不是败于外部竞争,而是毁于创新保护不足环境下的内部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唯冠案的最终和解,可以说是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针强心剂。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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