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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法院判决第一例“死亡”又复活案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3日 12: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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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南昌7月3日电 男子外出务工数年不回,家人以为其死亡,向法院申请死亡判决。后来却发现男子只是在流浪。日前,南昌经开区法院判决了第一例“死亡”又复活案件。

  这起公民“死”而复活的怪事是如何发生的呢?2011年2月22日,南昌经开区法院受理了蔡女士申请宣告其丈夫耿先生死亡一案。耿先生因外出务工于2007年1月起下落不明,经蔡女士到派出所报案均未联系到耿先生,经多方查找未果,蔡女士作为利害关系人向南昌经开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耿先生死亡,法院依法在《人民法院报》以公告方式发出寻找耿先生的公告。期限届满后,耿先生仍然下落不明,从2007年1月起一直杳无音信,完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于是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遂于今年3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宣告耿先生死亡。

  然而,今年5月26日耿先生在深圳宝安区松岗镇塘下涌某公园流浪时,被一好心人将该情况发布在网络上。耿先生家人得知后,赶往深圳将其接回家,现耿先生死亡的事实已不复存在。 6月5日,蔡女士同样作为利害关系人再次来南昌经开区法院,请求撤销宣告耿先生死亡的判决。于是,近日法院作出撤销对耿先生宣告死亡的判决。(通讯员蒋权 万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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