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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五一大道粮贸大厦。外墙瓷砖掉下时砸坏8楼一户人家的窗台。图/记者陈勇
红网长沙7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张得隽)去年7月20日上午10点,程爹爹从五一路长沙粮油贸易大楼(以下简称“粮贸大厦”)路过,13楼一块外墙瓷砖正好脱落,砸中了程爹爹。住院治疗后,程爹爹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程爹爹向芙蓉区法院起诉了六家有粮贸大厦产权的单位。昨日,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事件经过 路过时被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伤
事发当天,程爹爹步行经过粮贸大厦时,大厦东侧宿舍13楼外墙脱落的瓷砖突然砸到他身上。程爹爹当即倒地,经医院诊断,程爹爹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
事发后,除粮贸大厦支付的4.2万元,程爹爹再没拿到过其他赔偿。事后,程爹爹了解到湖南省财政厅、长沙市粮食局、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计划干部学校、湖南省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这六家单位拥有粮贸大厦产权,便多次与粮贸大厦管理处和六家单位协商,可一直协商未果。
为维权,程爹爹将六被告告上法院。
法庭交锋 6被告都声称此事与己无关
昨日上午8点半,程爹爹和老伴早早来到了法院。被告席上,坐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计划干部学校、湖南省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的委托人。另外3个单位没有人到庭,但都提交了书面的答辩状。
对于程爹爹的起诉,被告6单位都声称自己与此事无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由于3名被告缺席,无法调解,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各被告说法]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不是长沙粮油贸易大厦权利主体,对原告物件损害案不应该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长沙市粮食局:
1996年,长沙市粮食局对粮贸大厦东侧宿舍进行了房改,物业产权全部房改至住户个人所有,且该宿舍一直由粮贸大厦管理处进行物业管理,长沙市粮食局从未参与任何物业管理活动,故不构成管理责任。所以,长沙市粮食局不具备被告因素。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8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收粮贸大厦办公楼(西栋)5-7层2049平方米办公用房的产权管理,依据起诉状对事实经过的描述,砸伤程爹爹的外墙脱落物是从该大厦住宅楼(东栋)13楼外墙脱落下来的,脱落物有明确的位置。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产权所属不在该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长沙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粮贸大楼建成时,在结构上已建设了防止高楼坠物的设施。但该设施被二楼住户全部搭建成了私人的封闭式阳台,此次坠落物正是掉下后落在该阳台的顶棚上再弹出砸伤程爹爹的。
公司认为,对该案应负直接和主要责任的是二楼搭建违章封闭式阳台的全体住户。
(昨日下午6点,记者在粮贸大厦东侧大楼外看到,二楼确实比其他楼层突出来一块,现在已在周边搭起了一圈防护板。大厦保安说,是由于去年外墙脱落物砸伤人,怕上面再掉东西伤人,大厦管理处搭建的。)
湖南省计划干部学校和湖南省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
两单位既不是业主,也不是管理人,也就无须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