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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书林通讯员王 菁)针对一年过半、办案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的现实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6月29日发出《关于加快执法办案进度的意见》,决定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创新管理深入挖潜,敦促全体办案人员加快办案进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今年,新疆高院收案数量剧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未结案件同比上升17.7%,审判工作任务压力加大。意见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和审判业务庭庭长,适时调配现有办案人手,均衡审判力量;统筹兼顾,给审判业务庭增加更多的司法辅助人员,尽量将有限的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
从7月1日起,调整高院量化管理办法规定的每人完成最低办案量,上调办案指数,拉开奖惩档次,实行重奖重罚。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以及法官办案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作为部门和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庭长、副庭长的考核评优与所在庭审判质效评估结果挂钩。在此基础上,试行末位淘汰机制。最终确定若干名末位人员待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实行双向选择,再行确定岗位。
意见规定,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功能,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深入挖潜,动员非审判部门有审判职称人员,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挂靠审判业务庭办案。同时借鉴“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大力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借助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和沟通协调,通过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反馈机制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评查,加大对均衡结案的考核,减少收案出现的大幅波动。撰写参考性案例,指导类似案件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案件数量上升源头治理,减少上诉和申请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