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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外国人 10年不准入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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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法律规定,外国人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天,最长为5年,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90天。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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