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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性乘客在乘坐地铁时,故意先后六次将脚伸进车门,地铁门因此连续被弹开,导致列车车门系统“死机”。无奈之下,地铁司机利用车上广播怒骂该乘客。地铁司机因此受罚。日前,上海地铁公布的这一处理结果引起网友热议。(6月28日《山东商报》)
有句话叫“谁害病谁吃药”。就司机与这位乘客而言,因为乘客是事件的直接引发者,故而,这帖药乘客首先要吃。只不过是怎么吃的问题。司机要说错,一错在将辱骂这帖药先喂给了乘客,二错在违反了有关规定。虽然有些“擅自和失态”,但在乘客“故意”这种情况下,似乎可以理解。何况司机只是充当了其他乘客的“传声筒”而已。这也是舆论一边倒的原因。但舆论支持,并不能改变性质。地铁作为形象窗口,必须坚持“客户至上”原则,所有司机,必须严格遵内部规章制度。因为,作为服务者的司机,已不是仅仅代表“自己”,而是代表着行业形象,要为所有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掌舵。职业特性决定了,对司机不能与乘客一样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司机必须有“委曲求全”的姿态,甚至有必要牺牲一定的人格尊严。从这方面说,公司的处罚没有错。
但问题不能仅仅止于此。既然事由乘客引起,乘客也该吃药,只将板子打在司机一个人身上,将公司的形象和所谓“顾客是上帝”强加于司机身上,不仅不公正,也会影响到司机的心理。带着情绪工作是危险的,牺牲司机的个人尊严事小,影响乘客的安全权和乘坐权就兹事体大。毕竟人格尊严是对等的,就事件本身而言,司机受处理了,有关方面还要对真正的过错方有处理,直至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这有利于抚平司机的委屈,同时也是给司机受损的人格尊严以弥补。而从长远计,公司更要自我检视:有没有对司机一以贯之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问题疏导?对乘客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意识是否做到了常宣不懈?行业内部管理模式是否有创新?还是陈旧呆板,缺少人性?据说沈阳、天津、厦门等多个城市,都已设立了公交“委屈奖”,上海地铁部门是否可以效仿一下呢?只有让司机时刻保持健康的心理,有心甘情愿“忍辱负重”的意识,才有提高服务质量的动机动力,和谐的司乘关系,不仅可以给双方一个愉快的旅途,本身也给了乘客一种安全暗示。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带“病”上路,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