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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大连6月28日讯(记者单超哲、通讯员王野侯捷)历经三年,大连市警方成功告破“大连利健甲壳素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09年5月26日,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利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2006年6月至2008年1月间,利健公司因建设厂房没有资金,先后采取销售返利、项目投资、投资转股、现金购股等方式,以代理费、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11名代理人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9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10省41个地级市1526人。
利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金额大,涉及群众多、分布地域广,集资群众对政府和公安机关期望很大,希望警方能严惩犯罪分子,减少群众损失。大连市公安局采取市局领导、支队领导、主办案件大队领导及时向受害群众解释工作,赢得受害群众的理解。市公安局祁广殷副局长曾先后3次集中接待群众,解答相关问题;经侦支队雷树青支队长先后5次走访受害群众,案件办理期间走访接待群众50余次,1200余人次。
这起案件由于影响面较大,得到了大连市处非办及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就这起案件的侦办工作召开碰头会,通过市处非办协调,先后3次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就侦查过程中案件定性、证据规格、相关责任人的追诉条件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具体办案中,办案人员先后10余次就相关问题与大连市检察院、沙河口区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了他们在法律方面的支持,为民警们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确定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大连市公安局还成立了“大连利健甲壳素案件专案组”,2010年6月至7月,抽调40余名警力,奔赴全国40个城市对400余名集资群众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参战民警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到办案地就立即开展工作,尽量不给群众带来不便,大连警方的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受害群众的认可,获得了他们的全力支持。
大连公安机关主动出击,迅速对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在前期抓捕中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此案中的另2人张某、姜某在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派出精干力量对这2名逃犯的所有线索进行梳理,先后派出民警远赴吉林、上海、河南、海南等地,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海南将张某成功抓获。针对姜某的具体情况,民警们与他家人及关系人进行多方接触,并四上吉林,经过政策宣传,姜敏投案自首。至此,此案全部犯罪嫌疑人23人全部到案。
在案件受理后,大连经侦支队还立即函告工商局,要求禁止办理利健公司各种变更,防止资产流失。第一时间对涉案342亩土地、2万平方米厂房、办公楼、生产设备、各种车辆、生产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查封。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资金进行冻结。并积极联系市处非办,对查封的涉案资产进行有效看护。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保护了集资群众的利益,为下一步处置资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2年3月至5月间,经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判处张英伟等23人有期徒刑至缓刑等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