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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收受好处 新兴原供销社主任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 1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云浮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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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欧爱红)近日,新兴县检察院根据摸排线索,立案查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并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县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首例提起公诉的商业贿赂案件。

  被告人郑某,原任该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利用主持单位全面工作之便,在2005年至2008年期间,在代表单位与梁某签订和续签烟花爆竹专营权合同过程中,给予梁某各种便利,使其顺利获得该县的烟花爆竹专营权。梁某为了感谢被告人郑某的关照和支持,在2006年春节至2010年等多个节日先后多次将共计48000元给予郑某。后郑某将该款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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