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恋爱不成 女子被男友泼硫酸毁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09: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然而悲剧过去了8年,由于经济困难,被毁容的陈某始终得不到全面的医治,只能依靠弟弟打工维持生活。每天陈某都只能躺在小房间里,只能由家人喂食流质食物。由于双眼睑无法合上,长年都要用被子蒙着头来睡觉。

  8年前她正值妙龄,因恋爱不成被男友泼硫酸毁容。8年里,她因损伤严重不能自理,靠弟弟打工照顾。6月20日,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陈某日获刑14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21日15时许,陈某日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来到被害人陈某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西附近的住所内进行报复。致使陈珊身上多处烧伤,被告人陈某日当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珊的面部、颈项部、胸部、双上肢及右大腿被烧伤后,致面部容貌损毁并致双眼睑、口唇功能障碍,其损伤程度属重伤。

  行凶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日一直潜逃,直至去年“清网行动”才投案自首。审理期间,被害人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合计近97万元。然而陈某日表示愿意赔偿,但目前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其后,陈某日通过家属赔偿了2万元。

  6月20日,荔湾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须向被害人陈某作出附带民事赔偿948825.2元。

  编辑:林珍

热词:

  • 硫酸毁容
  • 被害人
  • 陈某日
  • 男友
  • 恋爱
  • 女子被
  • 被告人
  • 一审判决
  • 眼睑
  • 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