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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座谈会热议限制过度包装立法 新民网 李欣 摄

代表杨德新:去除过度包装还利于民 新民网 李欣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按照立法计划,《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有望于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民网记者今日(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座谈会上,对于限制过度包装的地方立法,代表们都认为十分必要;同时也指出,要做好立法后执行难的准备。
去除过度包装真正还利于民
“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过度包装的商品,实际上很多消费者也是不认同的。”市人大代表、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杨德新坦言,在日常销售中发现,同样的产品,包装的过分奢华、夸张的销量往往远远低于包装简易、实用的,“我们有时候甚至会把一些商品拆开零卖,销量会明显好很多。”
杨德新说,从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中各种粽子的销量好坏,实际上就能看出消费者的选择,“我们卖的最好的,是现场制作、简单包装的粽子,最高日销量达到5、6000只。”而一些包装比较豪华的,销量就明显不及简易包装的产品。
“过度包装产品的包装成本,往往就转嫁给了消费者。而去除过度包装,其实应该也是还利于民。”在杨德新看来,消费者们还是非常乐于接受商品包装的减量,“作为商家来说,我们肯定也希望销售销量好的简易包装产品而不是很难卖出去的过度包装产品。”
而来自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的市人大代表江君芬也表示,居民们对于过度包装产品确实不“感冒”,而是更偏爱看得见摸得着的简易包装,“过度包装既不价廉物美,又容易出现‘打闷包’情况,还会造成大量垃圾,大家意见很大。”
执行操作环节或将存在难度
尽管零售环节中,不少消费者偏爱选择简易包装的商品,但也有人大代表指出,对于探索性的进行商品减量的地方立法来说,仍可能面临着执行和操作中的难度。
市人大代表、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荷生坦言,在她看来,立法后操作的难度可能不小,“一个是各方面在认知上可能存在差异。”吴荷生说,同样是对于“过度包装”的概念,可能商家、消费者、政府职能部门的认识和定义都不尽相同。
同时,吴荷生指出,限制过度包装立法执行的范围也应该有所区分,“从外地进入上海的商品和上海本地产的商品,适用标准肯定不同;上海本地产供给本地的和供应给外地的,标准是不是也有所不同?”
吴荷生也建议,可以通过区别化标注、销售,来增强可操作性,“商品的分量和包装的分量能否分别标注,方便消费者区分?零售商可否将散装零装的商品和礼品装分开售卖,方便消费者选择?”
“从立法到执行,肯定要很长一段过程。”对此,市人大代表刘兴宗建议,首先可以通过向社会大力宣传,促进消费理念的变迁;同时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执行力。(新民网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