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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90后小伙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一年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2: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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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山东6月26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思萌 淑范)一刚20岁的小伙子几次容留同事、朋友在租房内吸食毒品,甚至在自己过生日的当天晚上,喝酒、唱歌后一高兴,又自己掏钱请客和朋友一起“溜冰”。经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5日,刘在君被该市法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刚好20岁的刘在君是山东省莱西市人,在青岛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班。

  2011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刘在君和同事李京连在莱西市市区北部买了300元的冰毒后,回到刘在君在望城街道办事处某村的租房处开始吸食,后来,另一李姓和付姓的朋友也加入进来。吸完后,李京连因事离开,其余三人感觉不过瘾,姓付的朋友开车拉着刘在君和另外一人到莱西市开发区,三人又买了400元的冰毒,在一旅馆开了间房,将新买的冰毒又吸了。

  同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刘在君和李京连一起玩,刘在君提议“溜冰”,二人凑份子,各拿出100元钱,李京连骑摩托车出去买回冰毒后,俩人在刘在君租房处吸掉。

  2011年11月初的一天,恰逢刘在君过生日,中午,他约了包括同事李京连在内的几个好友一起到莱西市区喝酒、吃饭庆祝生日。酒足饭饱后,几人又来到KTV唱歌,期间,刘在君对李京连说,今天过生日高兴,唱完歌后请他溜冰耍,让他负责买点“冰”,李京连同意了。刘在君给了李京连300块钱,李京连出去买来了毒品。晚上8点多,两人一起打车回到刘在君的租房处,在租房的门口他们碰到刘在君隔壁租房的同事要回家,刘在君说正好李京连今晚没地方住,便要了同事的钥匙,二人在同事的床上将冰毒吸掉。

  2011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刘在君打电话给李京连说刚买了一点“冰”,让他到他租房处一起享受一下,在刘在君租房处,李京连和刘在君及另一个朋友一起吸食了冰毒。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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