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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赶老父出门 执行法官妙计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韶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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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你们都出去,女儿是我生的,这套房我就有份,她凭什么要赶自己父母出门,我死都要死在这里!”去年11月的最后一天,当乐昌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兰夫妇住所时,听到执行法官说明要求他们搬迁出该套房屋的来意后,年近80的被执行人陈某兰情绪激动万分,脱口而出上面那句话,让执行法官顿感案件的棘手。

  事情还得从申请人陈某波说起,陈某波近年来一直在珠三角做生意,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无奈之下,陈某波打算出售其父母即陈某兰夫妇在乐昌市区暂住的一套房屋以解燃眉之急,但陈某兰以该房屋自己也有份额且在居住为由不同意出售。为此,陈某波一纸诉状将自己亲生父母告上法庭。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当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兰夫妇的住所后,就出现上述一幕。

  面对这一僵局,执行法官转变思路,找来申请人陈某波及其两个弟弟,讲明案件如果强制执行,对高龄老人将会带来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不利后果等利害关系。陈某波的两个弟弟也开始劝说并表示愿意帮助姐姐走出生意的困境。于是,陈某波表示暂不出售房屋也不赶父母出门,同意法院暂缓执行该案件。然而,今年5月23日,陈某波再次来到法院请求恢复执行。接到申请后,执行法官又找来陈某波的两个弟弟,耐心细致地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其两个弟弟均表示在不强制要求他们的父母搬迁的前提下,愿意帮助姐姐筹钱解决目前困难。

  经过反复协商,终于达成协议,由申请人的大弟向外人借款8万元替申请人清偿银行贷款以赎回涉案房屋,申请人将房屋以按揭贷款方式过户给其大弟,其大弟再将该房贷款13万元中的8万元还外债,剩下5万元借给申请人以作生意周转,然后,申请人和其大弟分别负责5万元和8万元本息的银行还贷,姐弟三人同时表示被执行人可以继续居住该房屋直至终老。

  最终,申请人向法院撤回执行请求,其姐弟3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是人民法官挽救了他们的亲情,保住了他们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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