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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志愿者(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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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在社区“阅趣馆”给孩子们讲故事 (晨报资料图)

  昨天上午,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共青团合肥市委书记吴娅娟作了关于《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并连同草案提请审议。

  据介绍,合肥市自2002年开始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以来,全市注册志愿者已经达到33万人。按照草案,每个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且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表现的志愿者。

  个人能申请志愿者帮忙

  根据草案,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接受其监督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志愿者注册。

  志愿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突发灾害事件的受难者、城乡特困人员和其他社会特殊群体以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

  普通市民能不能获得志愿者的帮助?答案是:能!草案规定,“志愿服务是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每个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请,由志愿者组织提供服务。”申请时需如实告知所需志愿服务的信息和风险。若志愿服务组织不能提供服务,也会给予相关的说明。

  志愿者意外伤害可获赔付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意外伤害事件偶有发生。针对该问题,草案也作出明确规定,让志愿者们吃下一颗“定心丸”。草案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因他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而侵权人无法查明、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的”,(《条例》(草案)第三十六条)导致生活困难,志愿服务基金会应当给予资助。

  志愿服务中,志愿者自掏腰包是常有之事。草案规定,“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通讯、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志愿服务的工作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规范,有助于志愿服务事业更好地发展。”吴娅娟表示,根据合肥市的实际情况,草案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障。

  报考公务员或能优先录取

  优秀志愿者也能享受到更多的“优先机会”。草案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对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组织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同时,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招聘人员以及学校招收学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表现的志愿者。(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实习生 李芸芸 记者 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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