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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偷油还向警车“开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8: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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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张焜通讯员玉和)男子王某和同伙偷油时被发现,逃跑时竟然用防暴枪射击警车。因伤被取保候审后,他竟然又去抢劫盗窃,并因此获刑。

  2006年12月初的一天凌晨,一辆德州货车停放在309国道济青高速一路口边,货车司机陈师傅已经在车后排睡了20多分钟,偶然间他听到车底有动静,就探出车窗看了一眼,发现有三个人正在从他货车的油箱里抽油,连忙拨打110报警。

  警车到来,三人忙驾驶一辆蓝色双排车向南驶离。当两车平行时,车上民警高喊“警察,停车!”双排车突然加速,并从车窗里扔出了啤酒瓶、石块以及石灰等。负责追赶的民警只得再次喊话,并鸣枪示警。追赶一段后,双排车车窗探出一人,向警车开了防暴枪,警车驾驶员前挡风玻璃立刻被粉雾状物体遮挡,差点造成翻车。民警只得向双排车后轮开枪,试图击爆轮胎,但双排车仍然继续前行,直到陷入一片泥地开不动后,车上的人才四散而逃。车上王某因腿部被击中而无法行路,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因王某腿部受伤而被监视居住,随后被取保候审。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逃走几人的追捕。2011年底,王某的同伙孙某因抢劫罪被刑拘,警方随后发现,他就是2006年开枪击中警车的人。2012年初,王某和孙某因抢劫罪被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王某、孙某等人,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拒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已经构成抢劫罪(未遂),本可都从轻处罚。被取保候审后,但王某在2010年又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是累犯且拒不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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