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新疆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乌鲁木齐铁路局进行。从这一天起,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以及所属的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将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签字仪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永辉主持。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 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杨肇季出席并讲话。

  据悉,长期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在确保新疆铁路建设、新疆铁路运输畅通、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铁路运输法检两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并实行属地管理,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熊选国强调,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后,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的同时,延伸功能,探索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新疆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热词:

  • 铁路法院
  • 中级法院
  • 人民检察院
  • 高级人民法院
  • 亚森
  • 副检察长
  • 铁路运输企业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让人民满意
  • 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