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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回应天价“督造”粽子:材料并未备案存档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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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针对媒体报道的“故宫督造”高价粽子事件,故宫方面予以回应,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备案存档。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御茶膳房公司生产销售粽子礼盒,印有“故宫督造”的字样,标价1880元一盒。该礼盒包括6种口味24个粽子、五福饼1盒、茶宝1个、盖碗1个、竹筒茶1个、800毫升20度的古越龙山十年陈酿一套,外加红色香包配饰1个。报道再次引起舆论对故宫的质疑。

  昨天,故宫博物院对“故宫督造”高价粽子做出说明。2002年10月18日,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产品须经故宫博物院确认后,方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使用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8日。后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2009年御茶膳房公司就曾因授权问题,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当时故宫博物院为清理授权开发行为,规范经营运作,曾向汇力发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合同。2010年,御茶膳房公司、汇力发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御茶膳房公司依照与汇力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取得的授权合法有效,御茶膳房公司生产的此类产品可以使用“故宫督造”字样。经法院主持调解,合同继续履行至有效期结束。

  但故宫方面强调,经核实,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该公司“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记者王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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