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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细化了新闻媒体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规定。
《指导意见》从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支持新闻媒体参与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依法参与等4个方面,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在支持新闻媒体参与方面,《指导意见》规定,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加强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交流,适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要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为各类媒体有序、规范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有利条件;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报道,从媒体报道中及时发现监管线索,及时核实,依法处理,并将核查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