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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醉驾免究刑责需权威说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0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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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0日晚,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官员莫王松被交警拦下,酒精测试结果超出醉驾标准两倍多。检察院提诉判刑两个月,却被法院以“驾驶距离不远”为由,免究刑责。龙岗区人民法院至今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此案判决书。(据6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又见“涉密”,生活中,诸如“三公消费”、官员简历、政府部门电话等等,总能听到这样的说辞。所谓“涉密”,其实只是一种托词。就司法审判而言,只有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时候,法院才有理由拒绝公开判决书和案卷。可是,醉驾案又能涉及什么秘密呢?更何况,醉驾者还具有公职身份,更应该接受民众的监督。

  回顾这起官员醉驾案,堪称诡谲丛生,先是当事人醉驾被查后,却未受到控制,经取保候审后一直正常上班;后是记者采访当事人,法院暗地里通风报信;如今,面对各界的质疑,当事法院又以案件涉及一些审判机密和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判决书,使得判决的公信力更加可疑。同时,也使公众更加怀疑,“酒驾入刑”是否能够继续成为严惩醉驾者的利剑?

  “醉驾入刑”自实施以来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一年多来,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8.8%和37.7%。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威力,根本就在于该法规对醉驾者一视同仁,没有留下任何尾巴,堵死了权力寻机钻营的通道。

  深圳官员醉驾免究刑责的出现,不免让人们对“醉驾入刑”的公平、公正性产生怀疑,更严重的后果是,一旦人们对法律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其存在的意义也将聊胜于无。因此,当务之急,上级司法机关要对该案进行彻查,尽早公布此案的判决书,并就官员醉驾免究刑责一事给出权威说法。

  如果这其中涉嫌权钱交易或官官相护,应该给予相应人员严厉追究,同时,要给予醉驾官员应有的惩罚,除了追究刑责,还要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更重要的是,最高法院应该再次阐明“醉驾入刑”更全面的实施细则,并尽快对司法机关判决此类案件做出约束,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免究刑责的闹剧,重塑司法的公信力。(文/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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