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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男子
本报讯主力记者吕柟见习记者桂萍文/图男子准备通过ATM机取款时,发现他人忘拔银行卡,于是“冒取”2500元。这一幕被银行监控拍了下来。昨日,记者获悉,男子仍未投案交还钱款。为此,本报今日公布嫌疑人照片,如果你认识他,希望你给我们提供线索。
取钱男子或非辖区居民
昨日,记者在三店派出所了解到,5月31日案发至今,取钱男子仍未与银行卡主、银行联系,也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接到银行卡主王先生的报案后,我们组织社区民警前来辨认取钱男子,但没有民警对该男子有印象,因此该男子可能不是辖区内的常住居民。”三店派出所教导员告诉记者,目前,派出所尚未掌握取钱男子的身份信息,“这个区域的流动人口多,排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不自首将面临治安拘留
自首并主动归还钱财与民警上门追回钱财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青云谱公安分局案审大队王大队长告诉记者,涉案金额2500元虽然没有达到刑诉标准,但男子显然是冒充银行卡主的身份取钱的,这属于银行卡诈骗。“综合涉案金额及其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治安拘留。不过,如果男子自首主动交还钱款,考虑此事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能免予治安拘留,而以教育为主。”
欢迎市民举报取钱男子
记者通过录像发现,取钱男子脸型较长,眉毛浓,眼睛小,上眼皮略微有些耷拉,嘴唇特别厚。警方表示,希望取钱男子投案自首。如果市民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三店派出所电话85212051或记者手机139791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