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宁夏试点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1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6月19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今年宁夏将在3-5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解县级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机制。

  药品加价、药品回扣等问题一直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据了解,改革后,公立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县级医院将不得在药品上赚钱。

  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县级公立医院还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但与此同时医院可相应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积极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宁夏将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

  此外,宁夏将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

热词:

  • 公立医院
  • 按病种付费
  • 药品加价
  • 县级医院
  • 诊疗行为
  • 医疗技术
  • 补偿机制
  • 改革试点
  • 医疗机构
  • 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