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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到底:《要高价招加盟“社区菜篮子”不便民》
新闻闪回:大东区设立了42个承诺便民、菜价低于市场价的“社区菜篮子”商亭,菜价却高于附近市场,并以1.5万元加盟经销商。而这些商亭并没有合法的经营和占道许可。
没有审批手续,只有会议纪要。
昨日,沈阳市大东区服务业局副局长吕海承认在对42个“社区菜篮子”商亭的监管存在瑕疵,已经约谈企业进行整改。
大东区服务业局承认监管存在问题
“我们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能让老百姓买到便宜菜、放心菜。 ”昨日下午3时许,吕海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说。
吕海介绍,去年年底,香港寿光地利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地利集团)向大东区政府提出,希望能利用自身果蔬产品的资源,实现蔬菜果品直接进社区。一是市民出门就能买到菜,方便市民;另外还会避免流通领域的多环节造成果蔬价格上涨给市民带来的高物价。
市政府相关部门同大东区政府协商后,决定将大东区作为试点,首先投放了十余个“社区菜篮子”,由于其商亭带着轮子,被称为“直销车”。
为此,大东区政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开了一个各部门的协调会,在会上,大东区政府的相关领导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社区菜篮子”工程,并形成会议纪要,指派大东区服务业局、城建局、执法局同商家共同在大东区内进行网点设置考察,按照相关规定避开主要干道、绿地和扰民等因素,最后划定了商亭的位置。
“我们存在瑕疵,对寿光地利集团的监管还有毛病,还存在问题。 ”吕海表示,已经约谈过了企业并责令他们马上进行整改。
对于“社区菜篮子”蔬菜价格高,吕海副局长解释,“冬天蔬菜从寿光发过来,因是该公司的自产货源,价格自然低,但是到了夏季,沈阳及其周边的地产蔬菜上市,外地运到沈阳的蔬菜在价格上就没有了竞争力。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纪要并不代表审批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向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咨询了关于商亭审批和违建商亭认定的相关法规。
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街路上的商亭设立必须填写《临时占用道路审批表》,由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表上必须标注商亭具体的地点、占用面积和占用时限。如果占用的是规划绿地,还必须申报《占用绿地审批表》由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另外在小区内设置商亭,应该由街道办事处或是社区提出审批意见,并征得商亭周围居民的签名同意才能向市容管理部门提出审批。
如果没有取得上述相关审批,就属私搭乱建,执法局将按照违章建筑或是违章搭建,依法限期进行拆除、迁移或是撤掉。
对“社区菜篮子”形成政府的会议纪要,作为管理部门只能认为政府已经同意其进行搭建,但是这不能代表已经有了合法的审批手续。 记者 刘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