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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所租店铺,大门被面包车堵得严严实实。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由于股东间的纠纷,市民租房半个月,店铺也没开成张
水电被断不说,门口还堵上了一辆面包车
律师:租户签合同时若不知股东间纠纷,合同应视为有效
河南商报记者段睿超
与物业公司大股东签订合同已半个多月,物业公司却说不合法。
装修接近尾声的店被物业公司断水断电后,门口又被一辆面包车堵住。这一系列事件让“店主”朱先生很受伤。
事件
店没开成,门也被堵了
昨日下午1时许,郑州市东明路与林科路交叉口北约100米,路东的“今日数码印务”正门口,堵着一辆银灰色面包车。
“店主”朱先生称,他6月3日从“今日数码印务”老板手中接手这个店,“掏了1万多元的转让费,还跟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宋顺利签了合同。”
6月5日,在装修接近尾声时,朱先生却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合同违法,“合同上的章已声明作废了。”
朱先生说:“签合同前我也不知道他们股东之间是否有啥纠纷,更不知道物业公司的章声明作废的事情。”6月17日下午,物业公司开来了一辆面包车,正好堵在他租赁的店铺门口。
昨日下午,该物业公司一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朱先生合同上所盖的章去年已经停用了。她出示了两张报纸的复印件,显示该公司曾于2011年8月22日和9月10日两次登报声明: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均已丢失,声明作废。
律师
合同是否无效,要看实际情况
不久,自称是郑州市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的宋顺利也来到了事发现场。他不否认朱先生说的公司股东之间有矛盾,称“股之间的矛盾不应影响租户的利益”。
他称,自己持有物业公司33.4%的股权,“公司的两次公章作废声明我都不知情,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纠纷可以协商,但不应该采取断水断电堵门的手段。”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陈波律师说:“如果租户在明知股东之间有纠纷、大股东已经无法代表公司,或者已经知晓物业公司的登报声明,抑或是与物业公司大股东串通起来签署合同,并且该行为对物业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但如果租户在不知股东之间有纠纷的情况下与公司大股东签订了合同,“合同将视为有效,断水断电堵门给租户造成的损失,应有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