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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6月18日15时25分讯(记者 程钰婷 通讯员 肖秉文 )最近,拿到五中院二审判决书的李涛彻底无奈了,本以为找来个美差,用吊车将树吊进指定的坑就赚2500元。哪里想到,驾驶员操纵失控,这棵古朴树被摔断了,对方索赔14万元……
事情要从2010年11月18日说起。那天上午,巴南区鱼洞一家园林单位负责人彭锦经朋友介绍联系上李涛。李涛今年34岁,自己经营吊车生意。
彭锦告诉李涛,他们单位从贵州买进一棵古朴树,马上运到鱼洞,希望李涛的吊车帮忙卸下朴树栽进土里,口头承诺愿意支付李涛2500元的运输费。李涛一听,欣然答应,想到是朋友介绍,也就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并立马安排驾驶员小黄负责吊树事宜。
到了下午,古树运到指定位置后,小黄启动吊车将朴树从运输车上卸下吊到指定的坑位栽植。可是,小黄操作失误,吊车在被吊树木已经旋转180°后侧翻,可怜的朴树直接断裂了。
小黄当时也傻了眼。彭锦听说了这个情况,匆匆赶到现场,心痛不已,马上找到李涛讨说法。但李涛对此没有过多表态,不愿正面解决这个问题。
彭锦很气愤,一怒之下,将李涛告上了巴南法院,索要经济损失14.15万,其中包括树木的损失费、运输费、人工费等。
庭审上,李涛振振有词,他认为彭锦根本就不具有该树木的所有权,所有权应该是树木生长地,贵州某县政府。同时,他说,彭锦购买树木的行为也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彭锦提出的朴树的价值,他觉得缺乏法律依据。
对此,彭锦提供了公司办理相关运输证书、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等。之后,法院也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树木进行了鉴定,此朴树高度16.5米,胸径1.2米,评估值11.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锦和李涛经过口头约定,订立了由具有专业吊装能力的李涛完成吊栽树木工作,彭锦的公司支付其报酬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属于承揽合同性质。由于李涛所拥有的吊车在吊栽彭锦公司树木时出现侧翻,致使吊栽树木折断损坏,作为承揽人的李涛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中,巴南法院驳回了李涛的抗辩理由,判决李涛10日里赔偿彭锦公司11.7万元,并驳回彭锦公司的其他诉求。李涛不服气,很快提起了上诉。
今天下午,记者获悉,五中院驳回了李涛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