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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会议将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4: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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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贸饭店一层多功能厅召开。国家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野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特雷沃尔·克拉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司司长米歇尔·伍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司高级顾问海蒂·龙等出席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特雷沃尔·克拉克对于中国政府近年来在版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肯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野霏介绍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背景、筹备工作等相关情况。

  据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2年来首次成员国外交大会——WIPO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会议,将于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有来自185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500多名谈判者,以及来自演艺界、产业界和其他利益攸关者组织参加此次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集、我国政府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

  王野霏表示,对于北京而言,如果WIPO保护音像表演条约能够成功缔结,按照惯例,即可以北京条约来命名。这对于树立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建立北京是版权之都,发挥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作用,加快北京有国际影响力先进文化之都的建设步伐,推进北京世界城市建设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签订《保护音像表演条约》走过了漫长的历程。

  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条约》通过,首次确定了保护表演者权利国际标准。1996年通过的《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更新了声音表演方面的国际标准,却为音像表演者留下了空白。2000年,旨在缔结条约加强表演者音像表演权的外交会议就谈判所涉及的20条规定中19条达成了临时性一致意见,但在权利转让条款上未取得一致。2011年6月,在日内瓦出席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会议的成员国最终在权利转让条款措辞方面达成妥协,为缔结条约铺平了道路。2011年11月,中国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申办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同年12月,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各成员国一致表决同意,外交会议终于落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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