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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将人撞伤致死的市民郑某因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日前被法院从轻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而当初为了争取到这样的判决结果,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陈旭升可谓苦口婆心,仅主持当事人双方调解赔偿就达7次。
当天抢救费用就达3万多
今年4月7日,郑某驾驶货车撞上走在路边的老妪黄某。老人颅脑严重受伤,当天抢救费用就高达3万多元。
因抢救时尚未付费,陈旭升就让郑某回家取款,但郑某连连叹气。郑某离异多年,与女儿居住早已倒闭的原单位的宿舍,靠替人运货谋生,每月收入二三千元。由于手头拮据,所买一辆二手货车仅办了交强险。
经陈旭升督促,郑某次日上午取出1万元存款送到医院,下午又东西奔波借到1万元,老人儿子季某也垫付了1万元。
双方家境窘迫无力再付款
第4天,陈旭升接到催款电话后又到医院,将季某与郑某召集到病房外的楼梯过道口,调解了一个多小时。
郑某态度不变,“我不赖账,可现在实在没钱。”季某情绪激动起来:“你说,人要不要治?”“当然要治了。”“没钱怎么治?”“我只能说尽最大努力,但能筹到多少我也没数。”陈旭升劝说季某冷静,一边动员郑某继续筹款。郑某当场打了几个电话,终又借到5000元。
此后,郑某通过亲戚再借2万元高利贷。季某也已无力垫付,他与妻子都在打工,家境也很窘迫。
当事人多次商谈赔偿无果
当月31日,因老人死亡,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郑某被刑事拘留。次日,陈旭升转做郑某女儿工作,可小郑也是一脸为难:“我才工作,工资也就2000元,而且我妈没工作,还要我补贴,我哪来钱啊?”
小郑提出,包括已付款及11万元的交强险理赔,共计20万元了结赔偿事宜;季某则坚持45万元的赔偿标准。
第三次调解时,季某把赔款减至35万,小郑则只肯再加5万,且分两年支付。随后继续商谈了两次,均不欢而散。
提出调解新方案打破僵局
民警主持调解按规定只需一次,但陈旭升还是第7次将双方召来。
他提出了调解新思路:双方互作让步并分期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后,争取郑某被判缓刑,让其通过打工偿还欠款。上月13日,双方终于同意,共计赔偿30万元,除了当月先付5万,其余赔款在6年内付清。
调解书一经签字,陈旭升便为郑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日前,法院据此对郑某作出了从轻判决。
目前,郑某因车已卖抵债,驾照也已被吊销,改行干起了装卸工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