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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推荐】馒头生产中违规添加“柠檬黄”,过期的蜂蜜桃仁“回炉”再加工,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粉丝……近来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与企业的责任意识密切相关。
为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今天上午9时,市质监局对两年来因不同程度违法而被处罚的10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尽管通知早在周一就已发出,但上午9时会议开始,仍有5家企业未到;上午10时30分记者发稿时,最后1家企业终于姗姗来迟,此时距离“下课”时间只有半小时。
多数企业准时“听课”
今天的警示教育采取“对号入座”的形式,每个座位上都贴有企业的名字,邀请两年来因不同程度违法而被处罚的10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多数企业都能准时参加。为“召集”这次上课,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落实专人通知,要求不能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签署授权书才能委托他人参加。
但是,“开课”后1个半小时,来自浦东的上海建桥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没有出现。直到10时30分,在多次电话联系后,公司代表终于姗姗来迟。此时,距警示课“开讲”已经1小时30分,离“下课”时间仅半个小时。事实上,来参加的也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是被公司领导“指派”、并且当天接到询问电话后再“打的”赶来的。据质监部门记录,该公司曾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桶装饮用纯净水而被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记者在现场询问了多家企业代表,不少都是受委托的部门负责人,而非质监部门期待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责任意识淡薄
“我们一直强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法定代表人充分重视,才能将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处长忻元庆告诉记者。从这几年本市查处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有些企业因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生产工艺没有建立规范流程;有的则是企业法人主观上存在违法意识,如贪图价格便宜采购不合格原料、滥加添加剂、招收没有健康证的工人、产品不经检验直接对外销售等引发食品安全事件。“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是企业责任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
“我们执行食品安全监管五个‘最严’的态度是坚定的,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零容忍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副书记倪斌表示。质监部门去年下半年开展的“打违除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共责令停产整顿494起,立案428起,移送司法机关7起,注吊销生产许可证568张,直接逼迫311家企业退出市场。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加大对食品法定代表人的问责、追责责任。
关掉3000家企业
“今天开始,我们将在各区县展开警示教育,覆盖全市2000家食品生产企业,”忻元庆表示,开展警示教育旨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意识。
记者同时从质监部门获悉,近年来本市食品生产领域出现了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食品生产企业从2005年1月1日上海质监开始承担食品生产监管职能时的5000家下降到现在的2000家左右;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从2004年的82.5%上升到2010年的96%,提高了13.5%。这“一跌一涨”的变化,说明本市正逐步淘汰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低下的企业,食品行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首席记者薛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