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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6日 1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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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飞来横祸,让原本亲如一家的邻里反目成仇。法官悉心调解,使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前不久,记者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采访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见证了司法调解的力量。

  朋友帮忙惨遭飞来横祸

  从小到大,李金和李玉一直是无话不说的好伙伴。成年后,两人又先后嫁到了福建省闽清县梅溪镇。更为巧合的是,因为夫家相邻,两人成了门对门的邻居。由于两人感情甚笃,平时两家人勤于走动。谁家如有个难事,另一家准是第一时间伸出援手。

  然而这一和谐的画面却定格在2009年10月。

  2009年10月的一天,李玉夫妇想在家中安装网络宽带。但一年900多元的网络宽带费用却让经济并不宽裕的夫妻俩犯了难。为节约这笔费用,李玉多次找李金商量,请求从她家搭接一条连接线,两家共用。10月17日下午,李金的丈夫刘景着手帮忙李玉家接宽带线路。因宽带线较软,在墙体上难以固定。他便买来了一条铁线来增强线路的拉力。可未曾想到,在接拉铁线时,意外发生了。他不曾注意到斜跨在两家门前的火车站专用高压电线。因触碰到高压电线,强大的电流瞬间击伤了刘景。经医院抢救,刘景的命是保住了,但却失去了双臂。

  为逃责任远赴外地打工

  飞来的这起横祸,把刘景一家人给击懵了。他们四处筹钱为刘景救治。而此时李玉夫妇预感大事不好,为了逃避责任,双双躲避外地打工。

  同甘苦却不愿共患难。昔日的好姐妹为此结下心结,矛盾越积越深。

  因不堪巨额的医疗费,2011年初,刘家人将当地铁路局、李玉夫妇诉至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景擅自在高压线电力保护区内架设宽带线路,应自行承担本次触电事故60%的民事责任;当地铁路局未完全尽到安全防护义务,应承担25%的民事责任;李玉夫妇未经许可私自在两家之间架设宽带线路存在过错,是造成刘景伤残的原因之一,应承担15%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当地铁路局应支付刘景赔偿金25.3万元,李玉夫妇应支付赔偿金14.6万多元。

  14.6万多元!李玉夫妻俩虽然对刘家深感愧疚,但由于经济条件十分有限,赔偿也是有心无力。于是李玉夫妇便长期躲避在外,刘家人对李玉夫妇的做法则心怀怨恨。

  考虑到刘家经济拮据,法院首先向刘景提供了司法救助,同时免除了刘景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3331元。刘景夫妇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非常感动。

  悉心劝导两家人终和解

  现在,更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李玉夫妻。经过多方打听,福铁法院得知李玉夫妇在北京打工,便委托北京当地法院进行相应调查。在执行措施的威慑下,李玉夫妇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并请其亲属出面与刘景协商赔偿事宜。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是和睦相处的邻居,现反目成仇,关系剑拔弩张,隐藏着很深的社会隐患。执行法官请闽清县梅溪镇司法所协助法院执行,得到了司法所的重视及大力配合。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司法所所长一同,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他们从传统道义、邻里友谊、社会公德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消除了相互间的怨恨和抵触情绪。今年5月底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两家人重归于好。目前,在其亲属资助下,李玉夫妇已付清了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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