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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6月15日电 记者潘从武 “要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更要真诚地关爱英雄、热心服务英雄、优抚善待英雄,确保见义勇为英雄‘伤身不伤心、流血不流泪’。”今天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近年来新疆全区涌现出来的一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单位进行了表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综治委主任努尔·白克力在表彰大会上提出了上述明确要求。
在今天的表彰大会上,新疆自治区追授1人“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授予8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两家单位“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两家单位“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努尔·白克力在表彰大会上指出,新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激励和引导各族群众参与到见义勇为事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全区各地要认真落实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常态化机制,确保见义勇为人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在第一时间受到表彰奖励,努力在新疆全区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