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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被代言起诉医院 一审获赔4万元(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1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娱乐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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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资料图)

  新浪娱乐讯 苗圃的照片被北京某家医院擅自用在网站上做宣传,将诉该医院诉至丰台法院,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今日(15日)上午,一审判决被告医院在该医院网站主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苗圃经济损失3万元及精神抚慰金1万元。

  苗圃起诉称,2012年2月,她被告知北京一家医院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她的照片作为文章配图宣传某手术。2012年3月6日,苗圃委托律师向医院发出律师函,但医院没有作出回应。苗圃认为,医院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她的照片用于商业网站的宣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因此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医院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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