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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洛阳6月15日专电(记者张宝)本网从洛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获悉,为保障人防工作快速、有序发展,推进人防工程依法建设,洛宁县人防办于近日成立了人防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辖区内人防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据了解,该处罚的主要内容有: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人防工程拒不补建的;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的;私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其他影响人防工程管理、开发利用、通信警报等违法行为。
洛宁县人防执法监察大队的成立,标志着人防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加快人防事业法制化建设,为推动全县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