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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文山州广南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对广南县2007年至2011年人防建设领域进行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规划局局长梁某、广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农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发现梁、农二人在履职过程中分别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造成该县的10余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办理人防手续,未缴纳400余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就到建设部门办理相关的规划手续并进行施工建设,至使国家受到重大经济损失。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广南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始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办案原则,坚持“理性、文明、平和、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向开发商们调查取证时,始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使他们感到所作所为与法律相违背。正是办案人员这样析理释法,深深地触动着各个开发商,最终促使他们主动到人防部门缴纳自己应缴未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据人防部门的统计,截止2012年4月底,人防部门已经先后收到各开发商补缴应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48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涉案人员将应受到刑事追究。
(侬景升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