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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馥盛)记者从市体育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有75个游泳场所领取具有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证。其中70个是人工泳池,5个属于自然海域泳场。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曾标明科长告诉记者,已经领取经营活动许可证的泳场,都按照规定配备了一定的救生设施。其中水面积在250平方米以内的人工泳场,最少配备2名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米,增加一名救生员;而海域泳场中,海岸线每100米配备一名救生队员,整个泳场还需要一个机动救生员。同时,人工泳场必须设置1.5米以上的救生监视台,自然海域泳场则需要设置高于2米的瞭望台。
“不仅重点要求配备足够的救生员,还要配备不少救生设施。”曾标明介绍说,救生绳、救生圈、救生竹竿、警示标志、水深标志等各个泳场都要配备到位。“每逢夏季来临之前,体育部门都会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要求各个经营性泳场落实好安全责任,2011年我市各个经营性游泳场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游泳安全事故零发生。”曾标明说,今年5月下旬已经召开了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会议,部署相关安全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近期体育部门将展开对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地毯式巡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曾标明建议,青少年应该在家长或成年人的陪同下方可到经营性游泳场所游泳,同时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切记不可做出跳水等危险动作,避免发生更多的意外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