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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肥西胡先生致电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咨询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落户手续办理问题。
据胡先生介绍,他2000年大学毕业后,户口一直安置在合肥市人才中心,属集体户。他的爱人是肥西县官亭镇人,为农业户口。两人于2009年在庐阳区注册登记结婚,现在都在上海工作,并已在当地买房。胡先生的爱人于2010年怀孕。根据相关规定,胡先生回合肥给孩子办理准生证,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以胡先生是集体户为由,让其到爱人户籍所在地肥西官亭镇办理。而肥西官亭镇相关部门又以女方长期不在家,不方便办理为由,要求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这样我往返上海、合肥几次没有结果后,小孩于2011年出世,由于安排户口需要准生证,准生证需要在怀孕时办理,但各方都不予办理,导致到现在我的孩子准生证和户口都没有落实!”胡先生说,孩子属于一胎,而且其爱人在2011年已经进行上环处理,小孩出生、爱人上环等均有正规医院证明,其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出明确的答复:小孩户口到底可以安在哪里,是集体户口的男方,还是农村户口的女方;现在小孩已经出生,准生证没有办理,如何补办?
对此,合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答复说,根据合肥市现行的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入户,父母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挂靠户口、集体户口或现役军人的,应选择家庭户口一方登记户口,所以胡先生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都应该在其妻子的户籍所在地肥西官亭办理。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王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