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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南充6月13日讯 特约记者何显飞
一名在鱼庄上班的青年男子陪同同事到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将同事买来不到一天的手机偷走,结果发现对方设置了密码,他于是到那家手机店解除密码,但没想到失主又去购买相同款式的手机,他偷盗手机的行为由此暴露。
24岁的贾某是嘉陵区礼乐乡人,在顺庆区驻春路一家鱼庄上班。5月初,同事程某准备购买手机,他便带着程某到人民中路一家手机店选购手机,并替程某推荐了一款摩托罗拉手机,程某当天缴纳了100元订金,订购了这款手机。
5月10日,程某接到了那家手机店的电话后,与贾某一道前去购买手机,并缴清了余下的1580元货款。当天晚上10时许,贾某回到员工宿舍,见程某将当天刚买的手机放在宿舍里充电,而宿舍再没有其他人,贾某顿生盗窃恶念,便将程某的手机偷走了。为防别人发觉他盗窃手机的丑行,他当天晚上就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决定不再到这家鱼庄上班了。
不料程某对手机设置了开机密码,贾某无法打开,于是第二天上午,他来到了出售这部手机的人民中路那家店里,找到头天卖手机的女服务员,请她帮助解开密码。因为头天买手机时贾某在场,服务员以为他是买主,就说她也无法解锁,只有到摩托罗拉专卖店去解。贾某便到摩托罗拉专卖店花50元解了锁。他便将这部手机据为己有。几天以后,他到附近一家网吧上网时,手机却被人偷走了。
程某在5月10日晚发现手机被盗后,于次日中午来到人民中路那家手机店,打算买一款同样的手机。他向女服务员说了手机被盗的事后,对方惊讶地说:“昨天和你一起来买手机的那个人刚才不是把那部手机拿来解锁吗?”程某方知自己的手机被贾某偷走了,于是报了警。
5月25日,涉嫌盗窃罪的贾某被抓获归案。6月8日,经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贾某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