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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1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我国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6月11日新华网)
这个计划对今后四年中国人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作出了规划。这表明中国人权事业开启了新的蓝图,持续全面发展有了新的行动纲领。
本期行动计划在内容上特别关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许多被公众热烈讨论的问题都被纳入到行动计划所要解决事项之中。其中一个重要亮点,就是强调要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它不仅突出强调要将人权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而且要求中小学在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人权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努力营造尊重人权的教育环境。它不仅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人权公选课程和专业课程,而且鼓励企事业单位普及人权知识,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企业文化,还鼓励新闻媒体传播人权知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权的理念逐渐被人们所理解、认同,但它的普及和深入人心,还需要我们更多的努力。这期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强调要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我们对此充满期待。但这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行动,我们公民在认识人权的重要性,知晓《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同时,最需要的是在这个计划的框架中,响应政府的号召,配合政府的行动,维护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整体人权,为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建设出一份力。
人权概念的确立历经几百年的历史,它靠着人类鲜血与汗水的不断抗争,终于被世界上各个不同的民族发现、实践、确立和推崇。我们要珍惜现阶段来之不易的人权行动成果,但也要看到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我国人权事业的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需要根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去实施,可以看到的是,2009年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将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落实到政府的具体政策、举措和行动中,纳入国家规划。在评估和总结第一期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国家又制定了第二期人权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作为公民,可以从现在开始做起,从自己开始做起,阅览明晓《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照计划,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周围的人和自己,监督政府行为和公权力的使用,看到不符合人权计划的,勇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宪法》、法律以及人权行动计划框架中维护和争取自己、他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一点是,在自身清楚,不断实践人权理念的同时,向周围的人,向下一代传播和教育这个理念。
我们从先辈手中接过人权的火炬,让它更加发光、发亮地继续传递下去,是一个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良知的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更多公民的积极参与下,中国人权事业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