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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国务院推出的‘节能惠民工程’,为什么在实施细则中还是对中小企业设置销量门槛。当前,节能补贴都是由企业先行垫付给消费者的,万一我们的销量达不到规定门槛,年终结算时财政部不给补贴,那风险岂不是会集中在一年后突然爆发,加速中小企业的衰退?”
日前,在来自浙江、江苏等地的中小家电企业向《中国企业报》记者抱怨,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不公平,最终这些补贴还是会流向各个节能家电领域的龙头企业手中。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已经公布的5大类节能家电补贴细则,《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平板、空调、洗衣机、冰箱、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热泵热水器的补贴均为企业设置销量“门槛”,要求企业的年销售量依次不低于50万台、10万台、10万台、10万台、3万台、5万台和1万台,才能获得补贴资格。
企通社主编苏记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节能惠民工程的关键词是‘节能’和‘惠民’,政策核心门槛应该是‘节能’这一技术门槛,只要企业产品的节能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均应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但在具体实施时有关方面却横生一个貌似合理的‘销量门槛’,其设置的合理依据到底是什么?”
来自浙江某市的太阳能行业协会负责人透露,“由于补贴细则中规定了销量门槛,目前很多不达标的中小企业为了获得享受节能补贴的资格,通过打通政府的统计部门等渠道,公开进行企业销量证明的造假,都忙着先凑足条件挤进补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