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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将二审 律师称主犯无意杀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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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武汉建行网店爆炸案宣判,武汉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新华社发 李金星

  据长江日报报道,昨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明日,湖北省高院将在武汉市中院开庭二审武汉建行网点爆炸案主犯王海剑及从犯王伟、王安安。

  5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5月21日,王海剑向市中院提交上诉书,并转交省高院。王海剑代理律师胡延美说,希望法庭能结合王海剑的心智、归案后认罪服法等表现,认定王海剑有从轻情节。同时,坚持认为王海剑没有杀人动机,也没有抢走银行的钱财,判决偏重。另两名被告人王伟、王安安也分别提起上诉。

  去年12月1日,武汉市雄楚大街关山中学旁的建设银行网点门前发生爆炸,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4月27日,王海剑和两名同伙接受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1日凌晨3时多,王海剑携带自制爆炸物来到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将爆炸物放在人行道上。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运钞车停在该银行门前,王海剑按下遥控引爆装置,致2人当场死亡,并致财产损失12.7万元。爆炸后,王海剑抢劫钱箱未遂,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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