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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要收据就退钱续:停车场乱收费车管所挨罚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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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到底:《“收费”停车场要收据就退钱》

  新闻闪回:昨日有网友微博投诉,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岐山一校西侧,小巷停车场乱收费。记者调查发现,该停车场收费人员未穿统一服装,无工作证,收费更不提供发票。见记者坚持索要发票,就将停车费退还。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停车办会同物价部门,对本报报道的不规范停车场进行查处。

  位于皇姑区岐山中路岐山一校西侧的这个停车场,是皇姑区车辆管理所开设,虽然拥有合法的备案手续,但仍存在多处不规范,收费者也没有“统一着装,持工作证收费,并开具发票”。

  记者前日见到的骑电动车收费的男子,就是这个停车场的负责人徐伟。现场调查后,徐伟被民警带走进行教育训诫。

  同时皇姑区停车办对该停车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物价部门会对该停车场的管理部门,也就是皇姑区车辆管理所进行罚款,数额在5万至10万元左右。 ”

  这类停车场沈阳还有很多

  这样一个拥有合法手续的停车场,却显然不符合沈阳市公安局在集中整治静态交通时提出的停车场“五个统一”标准。

  皇姑区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停车场沈阳还有很多,而且取缔很难,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 ”

  转包个人 每月交2000元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皇姑区这种由车辆管理所设立的停车场就有10个,虽然整体上对这类停车场的要求与其他正规停车场一样,但是监管上存在难题,“我们管不了,他们都是车管所的老员工。 ”“人家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们不敢动人家啊。”该负责人称,一般个人转包后,每月向车管所交2000元,然后承包的停车场自负盈亏。

  停车场已成“生财之道”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沈阳市开收费停车场,须经过公安局审批、工商局办营业执照、税务局办税务登记、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证等多道手续,“但你要是能跟车管所整明白,就容易多了。 ”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车辆管理所下属的收费停车场,大多是为了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留下的,“而且现在一些车管所已经将停车场变为生财之道,转包给个人,具体是不是老职工,谁能查清楚? ”

  管理难 处罚难

  昨日,记者针对这类停车场咨询了沈阳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承认,在静态交通整治中,对于这类停车场存在管理难、处罚难等问题,“因为这些停车场都不是在公安部门审批的,乱收费问题又归物价部门,我们是束手无策啊。 ” 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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