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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监控发布
昨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以下简称《监控指引》)。这也是该所为全面落实证监会新股改革和抑制新股炒作的又一新举措。其中,将高价、大笔和连续申报增加为连续竞价期间的异常交易行为,将受到监控。
《监控指引》规定了新股上市首日及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种类和量化的认定标准,区分开盘集合竞价和连续交易时段,涵盖虚假申报、高价申报、连续申报、大额申报、多个账户集中申报、涨停申报及封涨停等涉嫌影响新股价格的多种异常交易行为,并明确了各种类型异常交易行为的量化标准。《监控指引》还明确对发生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可采取的监管措施,会员未按指引要求规范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的,交易所还将对会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稿在充分吸收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做了修改与完善,如明确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时间范围;进一步细化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异常交易行为,增加连续竞价期间高价申报、大笔申报和连续申报等三类异常交易行为。同时,将“大额申报、连续申报”等表述修改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和具体情形描述;对会员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记者张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