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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遇“知己”其实是“酒托”(组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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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富成插图

  本报讯(记者裴云云)“一份杏仁38元,一杯龙井30元,一瓶红酒300多元……”昨天,银川一男子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其通过一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位女孩,并留下QQ号,两人聊天后相约一起吃饭,谁知对方竟是一名酒托,自己被骗400多元。

  6月10日,两人相约晚8时在西夏区西花园附近见面。“见面后,她说不饿,我们决定找个地方坐坐,就到旁边巷子一个叫‘绿茵阁’的酒吧。看了酒水单,吓我一跳,一份白瓜子35元,一份杏仁38元,一杯龙井30元,第一次见面,不好意思不要,就照着酒水单上的东西各要了一份,一共400多元。”他说。

  后来,服务员让女子点单,她点了一瓶300多元的红酒,还劝他也喝,“我尝了一口,就是红酒兑的雪碧。她喝了一瓶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就怀疑她是不是酒托。后来,我借故给朋友打电话,赶紧逃离了那家酒吧。”

  男子出门后,坐在车里悄悄观察了一阵,发现那名女子去附近的超市转了一圈,在门口又见了一男子,并带进了酒吧。

  业内人士介绍,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费场所,安排“服务员”上网与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至酒吧消费高价酒水,所谓的“服务员”就是“酒托女”。当消费者结账时发现被宰拒绝付款时,又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迫使消费者付款。

  警方提醒,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交友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见面。遇到“酒托”或“饭托”等诈骗案时,要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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