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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6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公安机关201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笔试工作已结束,在入围分数线上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考职位成一定比例,须于6月16日全天和17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海南省公安厅办公楼2楼(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进行资格复审。
据介绍,根据省直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含50分);市县单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含4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40分)的规定,在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报考职数为10至19名职位的按与招考职数3:1的比例、报考职数为5至9名职位的按与招考职数4:1的比例、报考职数为1至4名职位的按与招考职数5:1的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各测评3个项目,男子组测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测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结果一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考职位成一定比例参加面试:招考人数在10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招考人数在9人以下的职位,比例为1: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自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可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拟录用人员在公务员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人员除外)。新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基层所队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1年。新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咨询电话:68836050。
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两份)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少数民族人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县(市)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如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