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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岳塘站6月11日讯(通讯员 粟群 李涓)4月15日,湘潭市民黎先生在莲城步行街某鞋店花299元给小孩购买了一双儿童休闲鞋,在穿了几天后,鞋底出现脱胶的现象,于是他将鞋子送回商店维修。可修完后拿回家刚穿了两天,鞋底和鞋帮又分开了。望着像咧开嘴冲着自己笑的鞋子,黎先生气不打一处来。黎先生认为鞋子有质量问题,再一次来到商店,要求换一双同款童鞋。当要求被拒绝之后,黎先生选择了向12315投诉。
5月3日,岳塘工商分局建设路所受理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来到商店进行调查。该店的负责人说:“鞋子如果有质量问题,是可以退回厂家的,但是厂家有要求,对于因质量问题退回厂家的货物,必须配置一份由质检部门检测的质量证明书”。当12315工作人员向他们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必须承担三包责任,且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时,该负责人提出由商店出费用对鞋子进行质量检测,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将马上给黎先生换一双。
5月30日,商店拿到了由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出的检查结果,证明黎先生买的这双鞋的鞋底和帮面接合处开胶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次日,接到商店营业员通知的黎先生来到商店,加了17元换了另一款价值316的鞋子。
对于商店经销不合格商品,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一事,建设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决定对其进行另外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