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 台建林 申从军
■ 讲述·法援故事
一大早,家住陕西省蒲城县桥陵镇三合村的残疾青年王跃辉眼巴巴地张望着村口——过一会儿,渭南市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几位领导就要来看望他这个农村“亲戚”哩。他心里涌动着暖流:“这些‘亲戚’可帮了我家大忙,71万元赔偿款全部拿到手了,正张罗着开个超市呢,好日子又有盼头了!”
2010年11月3日,跑运输的小王照常去渭河边拉沙子,当车行驶到关中环线候槐十字路口时,由于车速过高,与董某驾驶的河南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王跃辉失去了左腿和左臂。交警大队认定王跃辉负事故主要责任,董振波负事故次要责任。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跃辉车祸致左侧肢体损伤的伤残等级属二级。
转眼过去一年多了,交警大队对事故双方的赔偿调解进展不大。渭南市司法局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督促蒲城县司法局局长刘安良、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明杰律师全力以赴,为王跃辉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力争依法为当事人最大限度争取赔偿数额。
法援律师分析后认为,王跃辉案起诉有几个争议和诉讼风险较大的地方:一是假肢装配的年限是按20年计算还是计算到王跃辉75周岁,王跃辉现在只有28周岁,两种计算办法导致的赔偿结果差异是相当大的,但蒲城法院以往的假肢装配年限只判决20年;二是王跃辉长年租住在城镇,以货车驾驶为职业及收入来源,其伤残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赔偿;三是王跃辉驾驶车辆的驾驶人员险能否和河南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一并起诉赔偿;四是河南车的实际车主与行驶证登记车主是挂靠关系还是消费信贷关系。
经过反复论证及查阅资料,法援律师决定将假肢装配年限计至75周岁,并按城镇居民标准确定残疾赔偿金,同时将本车驾驶人员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起诉,将河南方的行驶证登记车主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确定起诉索赔金额106万元。
案件梳理清楚后,蒲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交通肇事案。庭审结束后,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案件审理可能又拖延很长时间。曹明杰与承办法官协调,要求调解此案。
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被告方赔偿王跃辉总计71万余元并如期支付。
■律师提醒■
争取最大赔偿额
也要看对方实力
确定起诉事项后,律师曹明杰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曾经先后4次远赴河南事故车辆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调查对方赔偿能力。在董某驾驶车辆所在的河南省沁阳市沁飞运输有限公司,他们了解到,事故车辆投保的商业险50万元,主、挂交强险各12万元,合计74万元的保险。车辆所挂靠的运输公司经济情况也比较好,曹明杰因此对诉讼结果逐渐充满信心。扶弱济困,力争依法为当事人最大限度争取赔偿数额,是每个法援律师的心愿。这个心愿得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基础之上:对方具有一定的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