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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针对汉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兆宁驾驶警车路遇事故却掉头离去一事,汉滨警方公布了事件调查结果,王警官当时未下车查看是因为急着载妻子去买药治病,并不知道前方发生事故。对此,公安汉滨分局纪委建议其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局党委予以诫勉谈话。
经公安汉滨分局纪检、督察部门调查,6月5日11时左右,汉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兆宁接到妻子电话说头痛得厉害,王副大队长就驾驶警车回到居住小区,从家里接妻子去买药,车从小区后门行至南门市场时,被前面一辆白色越野车挡住,王就把车停在越野车后面。
据调查,视频中与王副大队长交谈的两名女子,分别是穿白衣的沈某和穿黑衣的成某。沈某当时正打算去市场买菜,从警车旁经过时觉得开警车的人眼熟,刚好开警车的人问她前面发生啥事,她回答不知道。接着从前方白色越野车上下来的成某走到警车旁,说往后倒一下好让他们的车掉头,警车就掉头往小区后门方向开走了。
事后王副大队长表示,由于菜市场经常发生拥堵,当时就没太在意,加之妻子头痛急于治疗,故未下车查看。
公安汉滨分局纪委调查后认为:王副大队长对南门小区菜市场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虽不知情,但身为人民警察,在道路拥堵情况未下车查看即开车离开现场,说明王副大队长责任心不强。故建议责成王兆宁就此事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交警大队党总支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建议分局党委给予王兆宁诫勉谈话。 (记者胡毅 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