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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猝死的“警示教育”是在警示谁?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0日 0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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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仪陇县义门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双(化名)因为偷了化学实验室两瓶硫酸,被要求在全校师生前检讨,进行警示教育。6月5日上午,小双在全校师生前念完检讨书后,其母亲李红芳接过话筒,发表看法后便倒在台上,经抢救无效身亡。校方称,其有心肌梗塞病史。(6月9日《成都商报》)

  按照学校的说法,李红芳给全校学生做警示教育是她自己“主动提出”的,而且,学校之所以同意,是因为李红芳“态度诚恳,说得声泪俱下”。看起来,对于学校来说,这还有点“迫不得已”的意味。不过,这只是学校单方面的说法,由于死者家属不愿接受采访,李红芳上台做警示教育到底是主动还是被动,仍然是个疑问。

  不过,即便真的是李红芳“主动”提出上台给全校学生做警示教育,这样的“主动”也未必是真的主动。一般来讲,自己的孩子在校期间受到老师怎样的对待,不仅取决于孩子自己在学习和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家长对待老师和学校的态度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学习成绩不佳而平时又经常调皮捣蛋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所以,犯错孩子的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很容易答应学校和老师的一些苛刻要求,或者主动提出做一些让人难堪的事情,以求得老师对孩子所犯错误的谅解。儿子小双偷硫酸然后又试图偷窃小卖部和食堂库房的行为,问题确实比较严重。所以,李红芳的“主动”也就很难排除“迫不得已”的因素。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在全校学生面前做“警示教育”,无论是对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说,还是对一位成年母亲来说,都不是件可以从容做到的事。对当事学生来说,这种作为反面教材的经历,可能会进一步促使他“破罐子破摔”,警示了别人,却毁掉了自己;而对于当事学生的母亲来说,这是一种让她脸上无光的羞辱,是差愧难当,是无地自容。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情绪不可能不出现极大的波动。而这,对于她突然间的旧病复发,必然是一个重要的诱因。

  这种“警示教育”,无论对学生还是对其家长来说,客观上都造成了对其人格的羞辱,是应该被绝对禁止的所谓“教育”手段。这位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她未必明白这样的道理,但是,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和学校里的教育工作者却不可能不明白否则如何敢称自己是在做教育?所以,即便这位母亲真的是“主动”要求,学校和老师也必须更“主动”地拒绝,而不是“欣然”接受。

  所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只要学生和家长站到了台上,学校就对整个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比对事件负责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尊重学生已经成了教育的常识时,侮辱性的教育却一些地方仍然大行其道,最该这种“警示教育”警示的,应该是教育工作者。

  作者: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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