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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9日 21: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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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近日,久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是我省首部规范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将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成功经验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的遵守和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干警思想认识到位。结合县情、行情,把广泛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措施贯彻执行。

  二是精心筹划,确保学以致用。全院以学习《条例》作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的过程。首先,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集中学习,由科室负责人作专题辅导,使全体干警明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和工作职责等,同时要求人人做好学习笔记,并将不定时开展检查。其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利用每周一、三、五晨会期间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后,阿泽斯特检察长要求全体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强化经常性学习。(作者:郭满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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