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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发票揽客 “车串串”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9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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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岁的唐某是一名资深“车串串”,长期在成都火车东站及附近为野的和长途汽车揽客,牟取中介费。黑车无法提供发票,而她每天都会带着一包假发票提供给乘客。因为“服务到位”,在附近的“车串串”中,她生意最好。

  此前,唐某不止一次被相关部门罚过款,但这并未妨碍她继续自己的“串串事业”。今年4月25日,唐某再次因为持假发票揽客被抓,这次她除了面临罚款,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因为去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持有一定数额的假发票,已被视为犯罪行为。

  昨日,唐某被成都成华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

  拿假发票揽客被抓现行

  4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唐某如往常一样,在成都火车东站附近为野的揽客。每拉来一个乘客,她可以提成2元。

  当日,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民警在站外例行检查时,将唐某挡获。从她携带的挎包内,查获四川省公路运输定额发票338份。后经成华区地方税务局鉴定,这些发票均系伪造。

  这次面临最高7年徒刑

  唐某本以为这次被挡获仍会罚款了事,但她太天真了。

  去年5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非法持有假发票达到一定数额,可处以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警方调查取证后,将唐某移交检察院批捕。昨日,她因涉嫌非法持有假发票罪被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指出,拿假发票揽客是“车串串”的惯用手段,但“串串”手中的发票基本全是假发票。

  以本案为例,唐某手中的假发票都是从黑车司机手中要来的,不但不能报账,还可能为乘客带来诸如理赔等方面的麻烦。

  成华检察院提醒市民,非法持有假发票罪的打击范围并不限于“车串串”。很多市民都曾反映,在餐馆中收到假发票后很无奈。《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已一年多,市民应当转变观念,在收到假发票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饭馆、酒吧等经营场所持有假发票达到一定数量,涉案人员也将入刑。

  成华检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

  饭馆酒吧用假发票达到一定数量也将入刑

  检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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