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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制定《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行动计划》,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围绕“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行动计划”开展专题调研。6月5日—7日,李玉妹到汕头、揭阳市的村、社区进行调研,与部分县委书记、镇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座谈。
李玉妹强调,做好农村的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核心地位。农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能削弱,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步、更不能放弃。第二,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所有的探索创新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坚持注重民生、实现共同富裕。要用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四,抓好村书记、发挥“领头雁”作用。要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培养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记者/周志坤 通讯员/粤组)